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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技术科学学部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 作者:宗芳伊,责任编辑:刘洪宁,审核:张颖颖
  • 发布时间:2026-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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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相关文件精神,按照《齐鲁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学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学部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保障2026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平稳有序进行。工作小组组长是复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由学部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分管主任担任,成员由学术带头人、研究生导师等组成。工作小组在校(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工作,负责制定学部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流程,组织复试、录取及监督工作。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学部成立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巡视小组。复试录取期间,学部纪委进行督导检查,加强复试过程的监管,负责接受考生问题、意见反馈,督导学部复试制度公开情况、复试程序操作情况等工作。

(三)在学部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成立学部复试小组,各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优秀教师组成(研究生导师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副高级职称及以上),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为正高级职称),复试小组的职责是根据校(院)和学科的要求开展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小组配备一名复试记录人员和一名计时员,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复试小组负责组织考生的资格审查、专业课测试、英语听说测试、综合面试、心理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四)学部成立复试工作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形式分析预判和各类应急情况处置。

二、工作要求

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建设,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科学。

三、复试

(一)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考生初试成绩(含加分)达到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一志愿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按复试比例确定复试名单时,复试人数向上取整,如复试名单最后一名总分相同,则总分相同考生均进入复试。调剂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5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二)复试资格审查

1.复试材料审核

复试考生在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yjsgl.qlu.edu.cn/ks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提供材料包括:诚信复试承诺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学历证(应届考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自考生提供相应自考证明材料)、学历学籍核验材料(《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发表论文、学术成果证书、专家推荐信等相关成果材料)等。

应届生还需提供大学本科盖章成绩单或自考成绩单各学科专业安排专人负责审核进入复试考生的复试资格材料,核查考生的报名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参加复试时需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各学科专业对考生资格审查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对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复试(或入学)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加分资格

严格按照教育部对于初试总成绩加分的规定进行相关审核,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再扩大范围、另设标准。

(三)复试方式及内容

2026年本学部招生学科专业均采取现场复试方式。复试主要包括专业课测试、英语听说测试、综合面试、心理测试等环节。

1.专业课测试

专业课测试采用笔试、闭卷考试方式,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专业课测试不单独设立合格线。

2.英语听说测试

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本着英语为本专业服务的宗旨,结合专业特色,主要测试考生应用英语交流的能力,每生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不单独设立合格线。

3.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用结构化即时问答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素质等综合素养。综合面试时间每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心理测试

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校(院)指定网址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不参加测试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1.资格审查时间

复试考生在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yjsgl.qlu.edu.cn/ks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提交,复试时提交审核材料原件。

系统报名及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3012:00点前

系统资格审核时间:2026年3月31

2.专业课测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41日下午1:30-3:30

地点:长清校区一公教404教室

3.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642日上午9:00开始(含各复试秘书现场审核考生材料),考生提前30分钟到面试候考室抽签。

地点:长清校区新电气楼3楼(候考室302

具体复试时间、顺序由系统随机生成,不接受考生调换。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审查档案材料、单位鉴定意见为主,并辅以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合格或不合格记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体检

录取考生入学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校(院)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工作由我校校医院负责,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中的要求执行,并结合《中国学校结核病防控指南(2020版)》“肺结核可疑症状的问诊和胸部X光片检查”进行肺结核排查。

四、调剂工作安排

一志愿复试结束后,学部将根据学校调剂工作安排,及时制定相关调剂工作办法报校(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调剂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一)基本要求

学部只接收英语语种调剂,且需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学部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含加分)同时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入志愿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第一志愿专业和调入专业同时达到该专业国家一区A类考生线)。

3.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调剂专业具体接收一志愿专业范围详见调剂工作办法。

(二)调剂程序

1.符合国家A类考生分数线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完成调剂申请。

2.学部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确定考生的调剂资格,经研究生处审核后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及时在系统进行确认。

3.学部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学部(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考生如在锁定时间结束后仍未收到复试通知,锁定自行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5.同一调剂考生只能参加本校(院)内一个招生单位的专业复试。

6.考生一旦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表示调剂完成,将不能再填报其他调剂志愿、接受复试或待录取通知。考生不得以个人原因向招生单位申请取消待录取。

五、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1.学部严格按照校(院)下达的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名单进行复试,拟录取人数不得突破校(院)下达的招生计划,拟录取人数不得突破校(院)下达的招生计划,推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工程硕博培养改革试点等各类专项计划包含在本单位的招生总规模以内,专项计划专项使用,不得挪用。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核算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具体计算公式为:

初试总成绩(含加分)满分500分: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含加分)/5×60%+复试成绩×40%

其中复试成绩=专业课测试成绩×30%+英语听说测试成绩×15%+综合面试成绩×55%,满分100分。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②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

③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学部各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的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复试成绩、初试外国语科目成绩、思想政治科目成绩。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按专业(方向)和录取类别分别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

学部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提出各学科专业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提交校(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

六、违规处理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复试、录取资格,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入学后3个月内,校(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会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要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追究。

七、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按学校相关要求执行。

(二)监督制度

按学校相关要求执行。

(三)信息公开制度

学部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开辟专栏,及时公布复试考生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同时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信息,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

    严格执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复试成绩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公示期间成绩不得修改;名单成绩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3日。未经我校(院)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回避制度

  按照学校相关要求执行。

)复议制度

  按照学校相关要求执行。

八、优化考生服务

学校(科学院)将通过研究生招生网站、邮箱、电话、学部网站及QQ群等渠道,提前公布校(院)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创设良好复试环境;学部积极做好耐心细致对待考生来电来访,做好相关政策答疑,快速处置考生申诉,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全力为考生参加复试创造条件。

  学部咨询电话:15063903530、18266635290(工作时间开通)

  学部投诉电话:0532-58628798(工作时间开通)

  学部复试QQ咨询群:1058825836(海洋学部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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