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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技术科学学部2027年接收推免生综合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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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6-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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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海洋技术科学学部(以下简称“海洋学部”)2027年接收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全国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厅[2026]1号)《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2027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部实际,拟定本考核方案。

 一、组织领导

 1.成立海洋学部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

负责制定本单位推免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流程,组织材料审核、综合考核录取及监督等工作

 2.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

审核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竞赛奖励等材料,并进行客观独立打分,最终形成审核成绩,形成专家组审核意见

 3.成立综合考核小组

 具体实施本学科专业综合考核录取工作

 二、工作要求

 坚持科学、规范、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以德为先、择优选拔的原则;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

 三、网上报名

 考生请于9月2109:00-10月1800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填报志愿。

 四、综合考核

 (一)综合考核资格审查

 已完成报名的考生及时登录“齐鲁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yjsgl.qlu.edu.cn/ks),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海洋学部对推免生的材料进行审核、评议,择优确定综合考核名单报研究生处,研究生处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出综合考核通知。

  (二)综合考核时间、地点安排

 采用分批集中方式,具体时间将提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或电话告知申请人。

 1.材料提交审核时间自考生接受推免通知起24小时内。

 2.综合考核时间:9月22日。

 同意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请于规定时间前30分钟报到,逾期视为放弃。考生具体综合考核时间、顺序由抽签随机生成,不接受考生调换。

 (三)综合考核方式及内容

 海洋学部采取远程综合考核方式。

 1.面试

 综合部面试采用结构化即时问答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科研和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此项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心理素质等综合素养。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综合能力测试

 专业课测试采取问答方式,各学科专业建立专业课测试试题库,考生随机抽取试题,即时回答。各单位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全面考查。满分100分,不单独设立合格线。

 3.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考生须具备一定英语基础,能够阅读相关专业的英语文献。测试采用问答、口译等形式重点考查考生的英语听、读、说等语言综合运用能力,每生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不单独设立合格线。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审查档案材料、单位鉴定意见为主,并辅以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合格或不合格记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体检

 拟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校(院)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工作由我校校医院负责,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心理测试

 所有综合考核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校(院)指定网址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不参加心理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五、录取

 (一)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核算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具体计算公式为:

 综合考核成绩=面试成绩×40%+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40%+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20%。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②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

 ③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

 (二)海洋学部将综合考核成绩和排名情况公示,并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处审核。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校(院)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及接收待录取通知时间为9月240800—10月20日0000。各专业招收推免生比例不超过本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录满为止。

 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并备案的考生取得录取资格。

 对综合考核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在综合考核成绩公布后3日内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

 六、违规处理

对在推免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推免、录取资格,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入学后3个月内,校(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推免、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会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要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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